轉機停留時間必須不超過 24 小時才能參加轉機觀光活動,超過 24 小時的旅客不得參加。
為了進行轉機觀光登記,旅客需出示護照及出發與到達航班的登機證。
請至少在行程開始時間(如您的預約確認中所述)前 30 分鐘抵達登記處。
您的行程預約在預定開始時間前 30 分鐘內有效,逾時未報到,座位將分配給候補名單上的其他旅客。
抵達登機樓的旅客須自行搭乘位於地下的擺渡列車,前往各自要去的第一或第二航廈,然後到達位於 1 樓的轉機觀光登記服務台。
觀光活動可能會在未提前通知的情況下進行變動。
觀光名額依線上預約系統與現場登記的先後順序安排。
